主办单位:
“我爱我家”网
协办单位:
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江苏省装饰装修行业协会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参赛规则 | 分组规则 | 选评规则 | 大赛赛程
参赛规则
1. 报名规则:
(1) 凡在长三角地域从事室内设计的单位、组织、设计师个人,设计院校的相关专业师生均可报名。
(2) 报名参赛者均无须交纳任何费用。
(3) 参赛者应在大赛的规定时间内投稿。
(4) 所有获奖作品的版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设计师具有署名权。
(5) 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的原创作品,如有第三方对作品发生争议,其责任由参赛者自负。
2. 评比规则:
大赛采用网友选票和专家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为鼓励设计师进行命题设计创作,参加命题组的方案将在总决赛阶段的评比中拥有10%的加分。最终结果6月中旬揭晓。
3. 参赛须知
(1)参赛光盘资料:
> 主要设计人员的生活照1张、主要设计人员的工作简历(100字以内)、
> 设计说明(300字左右,符合大赛主题)、效果图8-10张(TIF或JPG形式、分辨率300dpi)、
> 效果图、平面图和代表性的立面图(要求为CAD2000形式及TIF形式各一份,TIF形式的图纸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剖面图及主要装饰材料配置表(推荐材料品牌)、填写完整的参赛申请表电子版。
(2) 全部参赛资料请于2008年3月31日前与参赛作品一同寄往:上海市武定路1088号三楼,长三角“和谐之家”家装设计大赛组委会收,注明“参赛”字样,邮编200040,以邮戳为准;或将您的作品E-mail:sjds@525j.com.cn,并注明“参赛”。咨询电话:021-52529600×8025。
(3) 所有参赛资料必须齐全,否则不具备参赛资格;
(4) 参赛设计师必须遵守法纪,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在设计中独立创新,不得抄袭或剽窃他人设计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及其它合法权利的行为,如有此行为,责任自负;
(5) 参赛申请表中如以单位名义报名则获奖人为单位及由单位报送的设计者,如以个人名义报名则获奖人为所填写的设计者。参与设计者限定为3人(以上人数已包含主创设计者);
(6) 获奖者须亲自参加颁奖仪式,如委托他人领奖须以书面形式提前告知组委会;
(7) 大赛组委会有权刊登、展览及出版本次参赛作品;
(8) 参赛作品均不退还,请自行留存备份;
(9) 《评选办法》可登陆官方网站sjds.525j.com.cn 中文域名(“我爱我家”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10)凡参加本大赛获冠、亚、季军者,在参加次年上海市室内设计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时可以免考“命题快速设计实务”课一门;
(11)两省一市(江浙沪)互相认可得奖荣誉;
(12)本次大奖赛最终解释权属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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